解读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:劳动合同解除相关规定

员工关系 2025-09-26 12

解读劳动法第三十六条需了解啥

企业各等级的HR对《劳动法》第三十六条需仔细琢磨。该条规定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做了清晰阐述 ,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。这是保障劳动关系合理规范的关键规定之一,HR得重视。

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啥

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说了两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。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;另一种是在特定条件下, 用人单位能单方解除 ,不过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。如此规定,旨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,保障劳动关系公平公正。

协商一致解除有何要点

协商一致来解除劳动合同。首先,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,这能确保双方真诚自愿达成协议 ,而非被迫接受条款。其次要明确 ,协商的内容包含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的时间节点 ,还有对应的经济补偿这些 。然后特别注意,必须以书面形式推进,使解除程序合规;并且要完成签字或盖章流程确认。解除完成后 ,也就不算存在劳动关系 了,用人单位得记得在十五日期限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。

用人单位何时能单方解除

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 。要是劳动者患病 ,或非因工负伤这些情况时,且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,无法承担原工作 ,同时另行安排的工作照样无法胜任,那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。但其实这里有很多情况需要多考虑,生病的种类和程度得具体分析,安排替补工作是否合适等等情况也要顾及 。此外 ;因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内容 ,即便经过培训了 ,实在还是难以达到岗位要求 ,就算调整了工作岗位来尝试改变 ,可结果仍不尽人意。这无疑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。这种困难情况促使企业能够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,维护自身运营稳定;再有,要是劳动合同订立根基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,比如市场发生大变样 ,影响到合同没法再继续实行。就算企业跟劳动者进行了协商尝试变更 内容 ,但只要最终没能成功达成一致。这样企业面临经营困境 ,就具备解除合同合理性;不管因为哪种情况单方解除合同 ,都是一项重大且谨慎的决定。

HR对劳动法第三十六条需如何做

HR熟知这些规定十分重要。这能引导其将企业运营风险把控到位;在处理员工关系的时候做到合情合理合适;以更专业科学方式协商沟通;做出的决策也不脱离底线和准则;同时有利于对劳动事务进行妥善管理 、避免法律问题引发纠纷等等 ,给和谐平衡的劳动关系奠定重要基础。毕竟,劳动雇佣需要双方共赢局面。 总之,《劳动法》 第三十六条值得各位企业HR用诸多精力细细学习理解,才能将各项事宜处理妥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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